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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节(1 / 2)

唐云瑾来了些兴趣,略显稀奇地看着唐唐,&lt你都看见什么动物了?


&lt一只和凌城那个张什么的养的差不多的豺,还有一只小狐狸,两只品种不一样的野狼。除了狐狸以外,其他三只都是拿链子拴着的。虽然据它推测,那些动物的主人根本只是拿链子当摆设,它明明看见其中一只野狼的主人故意放松了手里的链子让狼吓唬人,还差点把人给咬伤了,啧!而看那人的衣着打扮就知道,肯定是京城纨绔子弟的一份子。


&lt还有狼?唐云瑾有些意外,&lt和狼王,或者天啸比,你觉得如何?


唐唐一脸不屑,&lt那两只野狼算什么!不管是狼王还是天啸那可都是吃着空间里的好东西长大的!狼王不能说是长大,毕竟是半路才养起来的,不过狼王本身就是一个大狼群的狼王,本领本就比一般的狼高,有了空间的滋润,战斗力更是飙升好几层楼,要不是现在没必要特意带出来招摇过市,狼王出来和黑焰搭配,毫无意外能把她身边潜在的所有危险轻松解决掉!


天啸才是真正生在空间,又吃喝空间里的好东西,哪怕跟着唐云卓离开,她也没少让他们带着粉缨酒还有她特别研制的一些药丸,如今天啸也已经是成年的狼,且同样收服了一个狼群,虽然规模不如它老爹狼王的,但也颇为了得!(从唐云卓的家书以及实际去‘考察’过的黑焰借唐唐的嘴转达给唐云瑾的。)


总而言之,如此这般,外面的野狼想狼王或者天啸相提并论,别说笑了!怎么可能比得了!


唐唐一脸认真,&lt就那两只野狼,天啸要是在,一爪子就能把他们拍趴下!被锁链锁着,又被人圈养着,本就战斗力不怎么够看,再失了野性,在日渐威武的天啸和凶悍异常的狼王面前,那就是战斗力只有五的渣啊!


嗯?你问它怎么知道那两只野狼战斗力不怎么够看?看四肢啊,看肌肉的形状,走路的姿态,呼吸频率,还有眼神,都能看出一只动物的具体状况,那两只,典型就是被圈养久了,虽然还是看得出凶性,却也不过是和家畜相比罢了,在其他野生动物面前就是屎!当然这其中不包括其他同样被圈养的野兽,同样被人圈养,他们当然算得上是‘同类’,比如另一只豺,碰上这两只野狼的任何一个大概都能热热闹闹的打一场。


有了唐唐的描述,唐云瑾对黑焰也好,还有一只留在空间不曾带出来的狼王更加放心了,估摸着那些被圈养的失了野性的野兽也是因为这里是天子脚下,不能真的发生野兽咬人,咬死人的事件不好收场,所以允许养,但驯养不好的必须套上锁链。也因为大部分人都没办法靠着自身本事让凶悍且依靠本能,警惕小心的野兽臣服于自己,因此都只能用强制手段去驯服。而这样的伪驯服只能让那些野兽们真正的战斗力大打折扣,不过在那些圈养者的心里大概本身就没指望真正驯服野兽,大多都只是玩玩,图个新鲜充充面子罢了,养狗和养狼,听着感觉就不一样不是?


在那些人心里,或许永远都会有一句话根深蒂固地渗杂心底。喂不熟的狼,野兽在他们心里大概就是这般印象,所以不是他们本事不足,而是野兽本就喂不熟,别指望让他们真心跟人类的朋友——狗一样对你亲近讨好,不在你不小心的时候扑上来咬掉你一块肉就不错了。


这些并不是她自己胡乱猜测的,是路上闲聊时听苏尘说的。


相对于那些把野兽当猫狗圈养起来的人,她就没有任何顾虑了,黑焰根本不会随便发狂咬人,它若咬了人,那只能是对方活该被咬,她才不会阻拦。


唐云瑾捏着唐唐的脸蛋,笑得耐人寻味,&lt京城的人本来有背景的人就多,能弄来不少野兽不稀奇,不过,应该还没人猎奇到把猪当宠物吧。


唐唐:……


&lt所以比起黑焰,我觉得还是带着你多出去溜溜比较有趣。特别是唐唐浑身上下由内而外得透露出藏不住的暴发户气质,回头率必然是百分之三百!


唐唐又怎么会不了解唐云瑾的心思,难得自家主人有兴致玩玩,不再想着成天酿酒,不但不让它收敛,还有着怂恿它的成分,它必须把空间里珍藏着十数套金饰轮流带个遍啊!此时不戴更待何时!


又能带金灿灿的手环金锁,又能给自家主人找点乐子,两全其美,一箭双雕!


&lt主人,那你明天就带我出去溜溜吧!


&lt不用你说我也是这样打算的。就算她不打算,苏尘肯定也会很尽责的尽着地主之谊带着他们到处转。


今天唐唐进客栈的时候身上的金饰大多被她抱着挡住没人发现,待明天她有意纵容,再加上唐唐那骚包得有了一套新的金饰必然要炫耀一番的性子,她几乎可以想见,这小猪必然能给她招来好些乐子!


☆、296 搭讪


一大早,景泉客栈的饭菜很丰盛,不油腻,清粥小菜,但都很精致。小菜一共有八道之多,粥都有三种不同口味。还有现磨的新鲜豆浆。


吃过丰盛的早餐,在苏尘的提议下,唐云瑾等人决定先把京城一些有名的去处转一转,选的都是离客栈比较近的地方,也没坐马车,选择了步行。


时辰虽然还早,但京城的街道上已经人满为患,热闹非常,各个铺子里也有不好客人们流连。在京城,哪怕只是个小摊贩卖的小饰品,也不比凌城一些专门的铺子里卖的好东西差,唔,也比凌城贵不少,唐云瑾随意地买了一些小东西就花了五六十两银子,这在凌城那种小费颇高的地方最多也就是二十多两的东西。


所以说,任何地方和京城比,物价都是有差距的。


除了去了逛了两处京城的名景外,苏尘带他们去的都是些名店,吃的喝的观赏的,唐唐就在一家卖首饰的铺子里看中了又一个做工精细,模样很别致的金锁,唐唐也没说什么大手一挥就付了帐,也没让人包起来直接戴在了唐唐身上。


那一瞬间,铺子里的管家伙计,还有几个正在挑选饰品的客人们都用一种看疯子的目光看向她,那眼神分明是在说,这女子没毛病吧,居然花几十两银子买个金锁却待在一头猪身上!太暴殄天物了!


唐云瑾可不管别人的目光,见唐唐戴的高兴,她花钱花的也痛快。赚那么多钱不就是为了享受吗,自己享受,给自己身边的人享受,唐唐是她的灵宠,帮了她很多忙,喜欢金饰她就给买,她的宠物她乐宠着别人能说什么?要不是黑焰不好这一口,她也愿意给黑焰镀一层金!


苏尘以前一直装病不曾在人前露面,所以外人不知道他是苏家的公子,但他妖孽的外表仍然带来了很高的回头率,还有面色冷峻但容貌同样很俊朗的秦枭,面无表情却给人很坚毅感觉的黑炎,三个男子都很吸引人,唐云瑾这个容貌只能算是秀气的女子站在他们中间本该给人很不协调的感觉,可是奇怪的是,街上看见他们的人竟觉得四人站在一起的画面,意外地和谐。


不过也不泛有少部分女子认为自己的容貌比唐云瑾出色得多,看不见唐云瑾身上独有的气质,只认为若是自己站在那三个出色的男子中间定然更加合适,也不知是京城的风气更加开放还是因为这里的很多人都是有些背景的,让探们做事更加有恃无恐,总之,当唐云瑾四人逛得累了随便找了一家茶楼歇脚时,便开始陆续有姑娘家明目张胆地上来想勾苏尘三人。


用现代最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就是,搭讪。


唐云瑾一边喝茶一边看着面前这位看着就是富贵人家小姐的女子对着苏尘眉来眼去,只是单方面地眉来眼去,苏尘除了面带着习惯性的微笑外可没有多余的反应。


“这位公子,听你的口音像是京城人士,可是面孔却生得很,不知如何称呼?”一身黄衣的女子问道,面上带着优雅自然的笑容。


苏尘不咸不淡道:“我姓苏,离开京城好些年了,姑娘觉得我面生也不奇怪。”


“原来是苏公子。小女子赵灵。”女子对苏尘欠了欠身,心里回忆着京城里苏姓的人家有哪家有这么一位公子,不过官家只有两家姓苏,年纪上附和的,却并没有如此妖孽的容貌,一个都对不上,这么说,这个人并不是官家背景的人?


女子脸上有一丝遗憾,若是他家中有人当官,说不定她还能让她爹去提亲,若有这般出色的人做她的夫君,她这辈子也知足了,可惜,门不当户不对,想让她爹同意并不太容易。


“原来是赵小姐。”苏尘恍然,“令尊是工部侍郎赵大人吧,久仰。”


赵灵面上露出自得之色,“没错,我爹确是工部侍郎,苏公子知道?”说着,也没问过其他几人是否同意,径自坐了下来。


秦枭皱了下眉,但很快又当没看见,兀自黑唐云瑾倒茶,问她要不要再叫两盘点心,之前的点心大多进了唐唐的肚子,如今又已经临近中午,也该饿了。


其他路人甲,根本不在他注意的范围内。


苏尘也不喜赵灵这般自来熟的态度,只是面上不显,不冷不热地应付着赵灵。


赵灵好奇地看向秦枭和黑炎:“苏公子,不知道这两位是?似乎不是京城人士?”


苏尘道:“的确,他们是凌城人士,她是唐云瑾,旁边的是秦枭,还有小瑾的管家黑炎。”


唐云瑾这个实际上唐村出身的人表示,一跃成为凌城人士没有任何压力。


赵灵笑着对他们几人道:“几位好,我是赵灵。”


唐云瑾只是微微颔首,秦枭和黑炎都没有任何反应,不过赵灵并没放在心上,虽然她有着身为官家小姐的自傲,但面对着这些比京城一些官家能与他们家门当户对的公子哥看上去更惹眼的人,她也适当地放下了些身段。


这些外地人士能被她看中得到她主动的示好,该感到受宠若惊才是。其他桌还有几个姑娘家本来也想过来搭讪,但看见赵灵以后都退却了,理由很简单,他们认得赵灵,自认为自己的身家背景容貌都比不上赵灵,这也让赵灵更加有优越性。


侍郎之女,这在京城已经算是中上等的背景了,能比得上她的家中又有年纪相仿的女儿的可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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